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深化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在全社会做好推广普及普通话工作,根据鲁语办字[2005]28号《关于举办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山东赛区选拔赛的通知》精神,我省将在17市和省直各设一个分赛区。为配合此次赛事,营造师生共讲普通话的良好氛围,向分赛区推荐优秀选手,经研究,决定举办“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山东科技大学选拔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赛口号:普通话同青春携手,文明语和时尚并肩
大赛原则:突出文化内涵,智慧、才华与外形条件并重,大赛评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大赛细则:
一、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山东科技大学全体师生
(二)比赛时间:2005年12月10日(15周六)
(三)比赛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报告厅
(四)比赛环节:
选拔赛:各单位按照决赛要求向大赛组委会推荐2-3名优秀选手参加复赛
复 赛:通过一分钟指定篇目朗读进行选拔,根据得分高低取12-15名选手参加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决 赛:
1、自备朗诵:散文、诗歌、随笔均可,时间为三分钟;
2、自备绕口令,时间不超过一分钟(80-150字);
3、才艺展示:歌舞、器乐、讲故事等均可,时间不超过3分钟;
4、综合知识问答,每位选手需回答4个问题;
5、形象展示(前四项结束后直接打分)。
二、评分标准与规则:
评分标准:
(一)自备朗诵部分:(12-20分)
1、指定篇目朗读内容健康向上,贴近自己的工作生活,具有时代感;
2、音质纯净,语音语调清晰标准;
3、声情并茂,能够将感情融入演讲之中,富有感染力;
4、仪表端庄,衣冠整洁,表情自然,落落大方,服从评委评判,上场退场对评委、观众有礼貌。
(二)绕口令:口齿伶俐,发音清晰流畅,无语塞、语句重复情况(15-20分)。
(三)才艺展示:专业水准上乘;艺术表现力强;台风良好(12-20分)。
(四)综合知识问答每题2.5分(10-20分)。
(五) (五)形象展示:从容貌、举止、造型、体形体态及舞台表现力等方面打分(15-20分)。
评分规则:
1、前三项每项比赛结束后,评委老师随即打分,在选手退场前打出形象展示分,每项打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综合知识问答部分的得分情况由工作人员记录;
3、前三位选手比赛结束后一并公布成绩,之后评委老师在每名选手结束比赛后随即公布成绩。
三、比赛奖励
演讲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单项奖和纪念奖若干。并向山东省分赛区推荐优秀选手参赛,分赛区前12名选手将参加省选拔赛,进入省级比赛的选手由省语委和省赛区组委会颁发山东省推广普通话志愿者证书;省级比赛设冠军、亚军、季军各一名,奖金分别是人民币1万元、5000元、3000元,对前12名选手将授予“2006全国推广普通话山东形象大使”荣誉称号,并赴京参加“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选拔赛”总决赛。
四、报名要求:
请单位将参赛选手名单、联系方式、自备篇目、才艺展示内容于12月5日前报外语学院团委J1#104室。
具体报名时间:12月3-5日晚上7:30-9:30
备注:如有不明事宜,请拨打外语学院团委电话咨询 86057700
校语委 人事处 校团委 外语学院
2005.11.25